fb体育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栏目:FB体育 发布时间:2023-03-18
 fb体育fb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fb体育。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海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fb体育fb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fb体育。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海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将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06亿(包含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3日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寿田光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将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06亿(包含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科学合理并高效得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0,596.0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fb体育,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5年1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7,334,46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止2016年1月28日,公司以每股11.78元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74.14元,扣除部分财务顾问费用7,000,000元以后,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共计1,492,999,974.14元。2016年1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与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注: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终止实施“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使用3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亿元已实施完成。截至2023年2月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剩余40,596.0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0,596.0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转出后相关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情况符合以下要求: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有效得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科学合理并高效得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创新医疗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地点:2023年3月31日9:00至11:30,13:30至15:30;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文件必须采用纸质原件,以快递方式或专人现场提交方式,不晚于2023年3月24日16:30前送达本通知列明的联系地址。专人现场提交的,应至少提前1天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预约书面提案的接收事宜。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2:如股东(即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即受托人)即视为有权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黑民终280号),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终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此前已根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情况,对上述案件涉及的本金和利息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孙伯仁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孙伯仁《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17日医疗资讯,上述股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尚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3月17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孙伯仁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相关事项已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减持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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